为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劳动监察工作的有效衔接,激发全市仲裁员、调解员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队伍素质,提升劳动纠纷调处化解能力,宿迁市于2025年8月21日至22日举办全市仲裁员调解员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
应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总工会之邀,我所合伙人徐旭东律师为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业务骨干培训班授课。

课堂上,徐旭东律师聚焦近年来劳动争议处理的发展趋势,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颁布背景,围绕隐形加班类劳动报酬、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确认、为照顾重大疾病亲属而旷工解除合同、调岗类劳动合同变更、确认劳动关系时效、劳动仲裁裁判涉及民法依据的问题,通过对比不同时期、不同情形下的典型案例,清晰呈现了当前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倾向,并进一步深挖裁判逻辑背后的劳动法法理,既揭示了法律适用的尺度与边界,也为理解劳动法律规则的实践落地提供了清晰路径。
此外,徐律师还采用逐条分析的方式,系统解读《劳动人事争议司法解释(二)》的条文要义,全面梳理该司法解释颁布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判在审理思路、法律适用、裁判尺度等方面即将面临的具体变化,为理解劳动争议处理的新方向提供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指引。
此次培训班在宿迁市开元名庭酒店二楼会议室举办,参训人数约100人。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镇江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处工作人员、连云港市劳动争议调解专家等培训讲师分别授课。活动中,参训人员积极参与互动交流,纷纷表示课程内容实用、干货满满,不仅深化了对劳动争议处理要点的理解,也为今后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清晰指引,培训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与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