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诚律师丨以专业之声传递法治力量——徐旭东律师受邀录制《法治进行时》节目
阅读次数:21  发布时间:2025/8/27 14:40:36

近期,我所合伙人徐旭东律师受江宁区司法局与江宁区融媒体中心邀请,参与《法治进行时》节目的录制。节目中,徐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及多年从业经验,针对热点事件,从专业法律角度出发,为群众进行了法律科普

套路运”高薪骗局,小心血汗钱成“贷款陷阱”   


2022年12月至2024年7月,石某伙同方某、沈某、孙某等人成立涉及配送、汽车服务、物流等多家公司,伪装成“货拉拉”门店,在58同城、抖音等平台发布高薪招聘广告,用“零首付购车”“包分配货源”为诱饵,诱导司机高价购买指定新能源货车。通过层层设套,不少人背上10多万元贷款,而所谓的“专属货源”不过是从公开平台包装的散单,甚至无单可派。


经查,141名司机、142辆车卷入该骗局,涉案金额1900余万元,实际损失超200万元!案发后,江宁公安分局雷霆出击,对28名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2024年8月27日,石某等4名主犯被江宁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律师解读

“套路运”骗局,就是当司机提车后,因公司无法提供货源线路或收入较少未能达到公司承诺而退车时,公司反而以“违约”为由,收取6000至4万元违约金,或每月1000元代运营费!并将该车辆出租他人收取租金。也就是说,公司从一开始就设定了特定条件,令司机们违约,从而以貌似合法的理由侵吞司机财物。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构成诈骗罪。刑事诈骗和民事欺诈并不是一回事。本案中,石某团伙虚构高薪、充足货源等事实,诱使司机高价购车并背负贷款,最终侵吞车价与贷款差额,这种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向受害人退还犯罪所得,同时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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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买卖竟有暗箱操作!合同无效谁担责?

2024年,邹某与张某通过中介签订协议,约定以1850万元交易一套别墅。然而,双方私下签订的《补充协议》却暗藏玄机:约定过户时将房价“调高”至2100万元,通过虚增房价套取银行贷款!张某支付100万元定金后,邹某突然拒绝配合办理按揭手续,要求变更付款方式。双方僵持不下,邹某解除合同并要没收定金,张某则诉至开发区法院,要求双倍返还200万元。


法院的判决明确传递信号:任何试图通过“阴阳合同”违规套取资金的行为,都将被认定无效。

律师解读:

这种“阴阳合同”目的是骗取银行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存在明显的虚增贷款目的。2024年7月10日,开发区法院判决:解除双方所有协议,邹某返还张某100万元定金,驳回张某其他诉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


虚增房价骗贷,看似“钻空子”,实则触碰法律底线!本案中,双方约定1850万元实际价格交易,却以2100万元名义价格向银行骗取更多贷款,属于民法上典型的合谋欺诈行为。这破坏了金融秩序,让交易双方陷入法律纠纷。双方明知骗贷风险仍签约,对合同解除均存在过错,因此不适用“双倍返还定金”合同违约罚则。因房屋未完成交易,卖方占有定金无法律依据,须全额退还。